调解的好处

調解的優點、好處

    調解是法院和仲裁解決糾紛以外的、靈活的、自願及當事人自主解決糾紛的機制、過程。 當爭議各方​​無法自行解決糾紛,或者通過律師都不能解決,一個中立的第三人--調解員,可以促進爭端各方之間的溝通。 調解員是接受過專業的培訓,並通過專業認可的考試。 調解員應當使用他/她的技能,協助有關各方打破僵局,並達成友好和解。

調解的優點是:

1.      不需要遵從繁瑣的、難以理解的 訴 訟 程 序;

2.      保密的:調解是在保密的情況下舉行的;

3.      省時間的:以訴訟來解決糾紛,案件可能​​要拖上數年才能真正落到法官或陪審團的手上。調解就不同,調解可以快速、簡單地安排,但達到和解的結局;

4.      低風險:調解是低風險的。通過調解來解決糾紛,解決後糾紛就結束了。 如果沒有解決的話,你還有權再到法院訴訟;

5.      成本有效。與訴訟相比,調解節省時間和金錢。法院審訊是非常昂貴的;

6.      控制權:也許考慮以調解解決糾紛的最大因素是控制權。在調解員的專業指導下,當事人自己可以控制結果。然而;在法院審訊中,糾紛是由陌生人決定自己的命運,法官與陪審員,當事人都不認識,當事人幾乎無法控制結果,如果有的話,就是你的輸贏。 調解是可以讓各方在自己的控制範圍內達成友好和解;

7.      即使調解不成的,它仍然是可以在一輪訴訟之後,再一次嘗試調解;

8.      重新建立或重塑彼此的關係:糾紛當事人通常都是在糾紛前互相認識的,他們之間可能有些是良好的生意合作夥伴、良好的客戶與供應商、良好的買家和賣家、良好的代理與被代理人、好朋友、又或者之前是好夫妻等。 就因為一宗糾紛,他們之間多年建立的良好關係就被破壞。 可是;法院不會修復他們之間的關係,通常只會進一步破壞這關係。 無論你贏也好,輸也好,可以肯定的是要修復你們之間的關係是微乎其微,或者是不可能了。專業調解員的基本訓練之一是修復和重塑糾紛各方當事人的關係;

9.      還有:如果你已用調解來解決糾紛,我們歡迎你隨時讓我們知道你對調解好處的發現。


給我們打個電話,試圖調解的你糾紛吧:

電話:香港(852) 2110 0834

電郵:info@mediatorassociation.org

服務時間:星期一到星期五 早上10點到下午6點
 

 

最近更新日期: 2024-3-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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